设为首页
加入收藏
English版
太原市中国旅行社接待热线:
0351-3531103 3530317 3533278 3533298
太原市中国旅行社竭诚为你服务!欢迎光临!!
你现在所在的位置:
首页
->
出境须知
->
赴台探亲须知
电话:(0351)3533268 3533087
赴台探亲须知
一、申请手续
1、提交填写完整的《中国公民因私出国(境)申请审批表》一式两份,夫近期免冠2寸证件照片6张。单位或
派出所意见栏由单位或派出所出具意见并加盖公章。
2、提交台湾地区旅行证原件及复印件。
3、台湾亲属邀请信。
4、夫妻探望提交结婚证复印件。
5、探望亲属提交亲属公证书。
6、提交户口簿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。
7、对具有《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》属0再次申请赴台的,只须提交台湾地区旅游证,免交三、四项材料。
二、关于单位或派出所意见的说明
1、国家公职人员,由其组织人事部门按干部管理权限出具意见。
2、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和事业单位员工,由所在企、事业法人代表或其授权的单位人事、保卫部门签署意见
法人代表本人申请出国,由相应的上级人事管理部门出具意见(没有上级主管部门的,由派出所出意见)
3、14周岁以上(含14周岁)的在校学生,由所在学校出具意见。未满14周岁的,由其父母或监护人出具同意
出国的证明,免交单位或派出所的意见。监护人是祖父母、外祖父母或近亲属的,须提交能证明亲属关系
的证明,如派出所或监护人单位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,能证明亲属关系的户口簿等。
4、申请人工作单位和人事档案所在单位不一致的,分别由现工作单位和存档单位出具意见。
5、上述1、2、3、4类以外人员,档案存在人才交流中心的,由“中心”和派出所出具意见。
6、其他人员由常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意见。
7、常住户口在长春市,暂住外地得须提交暂住证原件、复印件及暂住地派出所意见。
三、中国公民因私出境证件相片标准
1、相片为持证人近期直边正面免冠彩色半身证件照(光面相纸)。国家公职人员不着制式服装,儿童不系红
领巾,照片只限一人,不准带首饰。
2、相片背景为白色,其他颜色不予受理(着深色装)。
3、相片要求清晰,层次丰富,神态自然。一次性快照、经翻拍的照片或采用各种彩色打印机的照片不予受理
4、原始照片人像尺寸要求:
半身证件照尺寸:48毫米×33毫米
头部宽度:21-24毫米
头部长度:28-33毫米
头像大小超出规定尺寸范围的照片不予受理。
注:申请表请用黑色或蓝黑墨水填写,复印件请用B5纸复印。审批时限:15个工作日
{编造情况,提供假证明或者以行贿等手段骗取出入境证件的,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管理法》及
其有关规定追究其法律责任}
传真: 0351-3531014 3533032
E-Mail: tycts@tycts.com
地址:山西太原市府西街33号
1.选择路线
2.查看详情
3.填写定单
4.预定成功
1.报名手续
2
.签证材料
3.目的地须知
4.目的地景点
旅游常识
海关知识
卫生保健
旅游保险
外汇牌价
关于站点 | 广告服务 | 联系方法 | 版权隐私 | 合作伙伴 | 相关法律
本站由
太原市天诚嘉科技有限公司
提供技术支持
Copyright © 2005 太原市中国旅行社All Rights Reserved